根据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公司产品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2〕36号)要求,公司完成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公司产品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
联系部门:教务处(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)
联系方式:电话021-64251060;邮箱shpg@ecust.edu.cn。
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务处(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)联系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原文链接:https://shpg.ecust.edu.cn/2023/1124/c8986a163020/page.psp